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琼海一男子与邻居起冲突大打出手,竟醉驾前往派出所报警……
来源:候鸟时光旅居网 作者:小光 2021年11月10日 价格有效期至:2021/11/24 关注度:0
[提要]  对司机李(男,43岁,琼海潭门镇人)进行快速酒精检测后,警方发现该司机涉嫌饮酒。然而,当警方检测呼气中的酒精含量时,李拒绝配合。随即,交管大队民警立即将李某带至博鳌镇卫生院抽血化验,期间派出所民警将李某移交交管大队。当晚,李被留在潭门派出所,被限制醒酒。
    近日,琼海市公安局潭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涉嫌酒驾,打架斗殴。得知具体情况后,派出所立即在辖区展开调查。当晚21时许,车牌号为琼AD237XX的嫌疑车辆被派出所民警在潭门镇福港街发现了。
 

    对司机李(男,43岁,琼海潭门镇人)进行快速酒精检测后,警方发现该司机涉嫌饮酒。然而,当警方检测呼气中的酒精含量时,李拒绝配合。随即,交管大队民警立即将李某带至博鳌镇卫生院抽血化验,期间派出所民警将李某移交交管大队。当晚,李被留在潭门派出所,被限制醒酒。

    经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192.79mg/100ml,驾驶人李某血液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另外,李某案发驾驶的琼AD237XX新能源小巴,执勤交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调查发现,实际属于营运车辆。

 

    据李说,那天晚上他和他的朋友在餐馆里喝酒。回家后,他和邻居起了冲突,大吵了一架。然后他开车到潭门派出所报警。到了潭门派出所门口后,知道对方已经报警,就开着车四处转悠,回家了。没想到,我在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抓住了。

    李的行为也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。他涉嫌危险驾驶,将面临罚款和长达6个月的刑事拘留。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驾驶人李饮酒后驾驶、营运机动车进行处罚,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、营运机动车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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